ESG 是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是一套可量化的評估框架,用來衡量企業永續經營績效。
三者比較:
・CSR(企業社會責任)— 偏重自發性公益與善行
・ESG — 結構化的量化指標,衡量「做得好不好」
・SDGs — 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提供策略方向
簡言之:CSR 是做好事,ESG 是衡量好不好,SDGs 是方向指引。
碳盤查(GHG Inventory)是依據 ISO 14064-1 國際標準,系統性量化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涵蓋三大範疇:
・範疇一:直接排放(工廠燃燒、公務車)
・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外購電力)
・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供應鏈、員工通勤)
台灣《氣候變遷因應法》已要求特定行業進行碳盤查,上市櫃公司須依金管會規定逐步揭露。碳盤查是所有減碳策略的第一步。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特定期間內,排放量透過減碳 + 碳權抵減達到「淨零」,依據 ISO 14068 標準。
淨零排放(Net Zero):更嚴格的長期目標,要求實質減排為主(至少 90%),僅允許少量碳移除抵減剩餘排放。
簡言之:碳中和可以大量靠碳權抵減,淨零排放要求實質大幅減排。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是衡量產品或服務在整個生命週期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依據 ISO 14067 標準計算。
兩種層級:
・組織碳足跡 — ISO 14064(整間公司)
・產品碳足跡 — ISO 14067(單一產品從原料到廢棄)
出口歐盟的企業因 CBAM 要求,產品碳足跡數據將成為必備資訊。
漂綠是指透過誇大或虛假的環保宣稱來誤導消費者,例如未經驗證就宣稱「零碳」或「環保」。
須注意的對象:
・上市櫃公司受金管會監管,ESG 揭露須依 GRI 準則如實報告,不實揭露可能涉及違規
・歐盟已推出《反漂綠指令》,對面向消費者的環保宣稱要求更加嚴格
自願性碳中和 ≠ 漂綠:
非屬政府強制規範的組織或活動(如會議、展覽、賽事、中小企業),只要遵循正確步驟,透過購買國際碳權達成碳中和是正當且受國際認可的做法:
・先進行碳盤查、確實執行減量措施
・剩餘排放以 VCS / Gold Standard 等具公信力的國際碳權抵減
・依 ISO 14068 標準完成碳中和宣告與驗證
TEEPA 提供活動與組織的自願性碳中和輔導,協助從盤查、減量到碳權採購一站完成。
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是企業自行為每噸碳排放設定一個「影子價格」,將碳成本納入營運決策與投資評估。
常見做法:
・為各部門的碳排放量設定內部計價(例如每噸 300-1,500 元)
・排放量高的部門須「支付」更高的內部碳成本
・減碳成效好的部門可獲得預算回饋或獎勵
對企業的好處:
・激發部門減碳 KPI — 碳排直接影響部門績效考核,形成良性競爭
・影響企業成本決策 — 提前反映未來碳費衝擊,引導低碳投資
・鼓勵員工參與 — 讓全員理解碳排與營運的關聯,支持並加入減碳行動
・接軌國際趨勢 — 微軟、Google 等國際企業皆已實施內部碳定價
TEEPA 提倡企業導入內部碳定價,作為驅動組織減碳文化的核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