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價值投資聯盟CASVI​   編輯於 2022-08-02 12:38
 

導 讀


繼《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之後,《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作為第三個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里程碑文件於2021年11月在第二十六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上簽署。會上,各國代表就曾在《巴黎協定》中未達成一致意見的第六條達成初步共識,即如何在區域碳市場之外建立一個全球性的碳市場。

碳市場作為目前各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經濟手段之一,目前除規模最大的歐盟碳市場(EU ETS)外也已在全球8個國家、18個省(州)等地順利實施。據預測,如果進展順利,未來兩至三年後將有可能成了一個基於自願減排量的跨越國界的碳市場。為此,本文將嘗試對全球碳市場的現狀與發展趨勢進行初步梳理。

 

全球碳市場的製度背景


按照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總體設計技術專家組負責人張希良的定義,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簡稱“碳市場”)的運作過程是:主管部門按某種規則確定總排放量和各排放源應得的配額,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發放給企業,企業在履約期內可以進行配額交易,在期末需要上繳與其排放量相當的足額配額,否則面臨違約處罰。

但是,碳市場中的交易對象除碳配額之外,還有另一種基於自願減排量(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即CER)的自願減排交易。本文主要針對與我國全國碳市場的主要交易品種碳排放配額(Carbon Emissions Allowance,CEA)相對應的碳市場進行分析。

碳市場創立的背景可以追溯至1997年通過、2005年生效的《京都協議書》,其規定了三種為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市場機制: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聯合履行機制(JI)和清潔發展機制(CDM),為碳排放權成為一種可交易的無形商品奠定了製度基礎。在《京都協議書》生效的同年,全球第一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EU ETS啟動交易。

碳市場的成立不僅為減排主體提供了可用於補償減排成本的經濟激勵,也為政府機構開闢了為推進社會減排所需資金來源。截至2020年底,全球各個碳交易體系已通過“拍賣”碳配額籌集超過1030億美元資金,重點用於資助氣候變化領域項目,包括能效提升、發展低碳交通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

根據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CAP)統計,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全球共有24個運行中的碳市場,另外有8個碳市場正在計劃實施和有14個司法管轄區在考慮建立碳市場。

圖表:2021年全球碳市場發展狀況一覽 圖片來源: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CAP),全球碳市場進展2021年度報告


但是,也要看到,不同碳市場政策設計的細節並不一致,如一級市場的配額拍賣比例、行業覆蓋範圍、溫室氣體種類覆蓋範圍等。從全球碳價格來看,歐盟和新西蘭碳價格從2020年上半年開始出現陡升趨勢,韓國碳價格同期則出現暴跌後反彈,而北美地區的加利福尼亞-魁北克和RGGI市場下的碳價格則呈現出平穩上行的趨勢。

圖表:2011年以來全球碳市場價格走勢 圖片來源:https://icapcarbonaction.com/en/ets-prices
 

全球主流碳市場概覽


1.歐盟碳市場(EU ETS)

歐盟是最早對碳排放定價並採取市場化交易的主要經濟體,也是全球碳市場發展的引領者。且除碳市場手段外,歐盟還通過徵收碳稅來實現對碳排放重點行業的覆蓋。 EU ETS嚴格執行Cap and Trade制度,歐盟成員國需要製訂詳細的分配計劃(NAP)、列出控排企業名單和減排目標,經審查後排放量配額(EUA)會被分配給各部門和企業。目前,EU ETS覆蓋電力、工業和航空業等,配額總量約佔歐盟碳排放總量的40%。

EU ETS的運行主要包括四個階段:

(1)2005-2007,試運行階段,主要納入能源生產和能源使用密集行業,並實行EUA的免費分配;(2)2008-2012,加入冰島、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加入N2O,納入航空業, 10%配額拍賣;(3)2013-2020,電力行業100%、其餘40%配額拍賣,加入克羅地亞,加入PFC,加入氨、鋁和石化等生產企業,配額總量年遞減率升至1.74%,實施MSR(2019年起);(4)2021-2030,配額總量年遞減率升至2.2%。

目前,歐盟已經進入到第四階段,在執行較為嚴格的政策下也引起碳價的持續走高,且未來可能要納入海運、運輸和建築等部門,以服務於“2030 年淨排放量至少減少55%的2030 年氣候目標計劃”。

英國脫歐後,於2021年1月1日退出了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並在同一天啟動了英國碳排放交易體系。與EU ETS第四階段類似,英國碳市場覆蓋電力、工業和航空部門,並將每年減少420萬噸的排放量,總量較脫歐前下降5%。



2.美國碳市場

美國和加拿大都尚未建立全國性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但有各州聯合設立了區域性的減排計劃,主要有區域溫室氣體行動(RGGI)、西部倡議(WCI)、運輸與氣候倡議計劃(TCI-P)等。

RGGI碳市場
RGGI是美國第一個基於市場化機制減少電力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的強制性計劃,於2009年啟動,主要涉及電力部門並覆蓋區域排放量的20%。目前共涉及美國12個成員州:康涅狄格州、特拉華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新罕布什爾州、新澤西州、紐約州、羅德島州、佛蒙特州、弗吉尼亞州和賓夕法尼亞州。 2013年起,RGGI開始實施配額總量設置的動態調整,大幅縮緊了配額總量。 2014年較上年配額數量削減45%,並在2020年之前均保持每年2.5%的遞減速度。這一政策帶動下,RGGI碳市場價格開始穩步上揚。

RGGI的具體運行流程與歐盟類似,每個州先根據自身在RGGI 項目內的減排份額獲取相應的配額,再以拍賣的形式將配額下放給州內的減排企業。不同之處在於,RGGI覆蓋下企業要按照規定安裝二氧化碳排放跟踪系統,記錄相關數據。

加利福尼亞-魁北克碳市場
西部倡議(WCI)於 2007 年發起,起初涵蓋加拿大四個省份(亞利桑那、新墨西哥、俄勒岡和華盛頓)和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英屬哥倫比亞省、馬尼托巴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以及蒙大拿州和猶他州又陸續加入。

這十一個行政區聯合設立了WCI方案,並於2010年公開、2011年設立非營利組織。西部氣候倡議的碳排放權限制和交易體系包括發電、工業和商業化石燃料燃燒、工業過程排放、運輸天然氣和柴油消耗以及住宅燃料使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烴(HFC)、全氟碳化物(PFC),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在碳市場運行方面,加利福尼亞、魁北克和安大略省行動積極。加利福尼亞碳市場與魁北克碳市場均成立於2012年,又於2014年相互聯通。二者均覆蓋了工業和大多數高耗能行業,可覆蓋區域碳排放達80%以上。其特點在於價格走廊政策的實施,執行最低和最高限價政策。

加利福尼亞-魁北克碳市場的運行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2013-2014年,90%以上配額免費分配;

第二階段為2015-2017年,高洩露類企業免費得到配額,中等洩漏類企業可免費得到75%的配額,低洩漏類企業可免費得到50%的配額;

第三階段,中等洩漏類企業免費得到的配額比例下降到50%,低洩漏類企業下降到30%,高洩露類企業不變。

在北美地區,區域性的交易體係自由度較大,各州可以根據自身實際自主選擇,然而這種交易方式帶來的是各州為政的局面,以及交易區之間的矛盾重重。



3.新西蘭碳市場(NZ ETS)

新西蘭碳市場成立於2008年的《氣候變化應對法(排放交易)2008年修正案》,正式確定了碳市場的基本法律框架。其覆蓋行業從林業逐步拓展至化石燃料業、能源業、加工業等,在全球碳市場中覆蓋的行業最為全面,其定位即是覆蓋新西蘭經濟體中的全部生產部門。

農業作為最後一個金融NZ ETS的部門,雖然也被納入NZ ETS中,但並不承擔減排義務。但由於新西蘭較為特殊的產業結構,其農業碳排放達到國內全部碳排總量的48%。為此,根據新西蘭2019年提出的《氣候變化應對零碳修正案》,將從2025年開始對農業排放進行定價。此外,在覆蓋氣體上,NZ ETS將CO2、CH4、N2O、SF6、HFC's、PFCs等六種主要溫室氣體品種納入其中。

NZ ETS早期90%以上的配額免費發放,隨後免費配額比例逐步降低。 2021年開始,政府逐步開始取消對工業部門的免費配額,由拍賣作為分配配額的基本方法。這一政令可能是造成近期新西蘭市場大幅走高的主要原因。

雖然對於碳配額NZ-ETS並不與任何一個其他碳市場相聯通,但作為抵消機制的自願減排交易量,新西蘭政府允許控排主體在國際市場購買國際碳信用額度,或在市場上出售自己未使用的額度而獲利。



4.韓國碳市場(K-ETS)

韓國碳市場成立於2015年1月,是亞洲的第一個全國性碳市場。截止2021年低,K-ETS覆蓋了600多家大型企業來自電力、工業、國內航空、廢棄物和建築物等部門,佔全國約73.5%的碳排放量及六種溫室氣體。初始階段95%的排放配額免費發放,剩下比例將通過拍賣的方式進行分配。

韓國碳市場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2015—2017年,納入電力、工業、建築、廢物和運輸(國內航空)五個部門,所有碳排放配額全部免費分配;

第二階段為2018—2020年,加入了公共部門,共細分為62個二級部門,97%的配額免費分配;

第三階段於2021-2025年,納入了建築業和大型交通運輸業(包括貨運、鐵路、客運和航運),二級部門增加至69個,增加後覆蓋碳排總量提高到覆蓋率73.5%並,且免費分配的比例將下降到90%以下。

從第三階段開始,金融機構將進入基於碳配額的二級交易市場,以完善第二階段中的做市商制度。具體來說:第一,韓國碳市場將允許證券公司和個人等其他參與者進入二級市場;第二,將引入衍生品來提升市場功能,確保交易條件帶來的穩定性和靈活性。



討論與展望

總體而言,碳市場的認可程度正在逐步提升:2020年黑山通過了碳市場的立法並啟動了其國內碳市場建設的籌備工作、印度尼西亞在2021年3月為80家燃煤電廠啟動碳排放交易體系試點、烏克蘭宣布計劃於2025 年前啟動國家碳排放交易體系……

碳稅與碳市場作為兩種推進減少碳排放的主要經濟手段,均在不同場景下有所應用,而隨著全球碳市場建設的呼聲漸起,各國政府也爭取在早期做好國內的碳市場以做好過渡準備。

對於已經建立的碳市場而言,也開始呈現出三大趨勢:一是行業覆蓋範圍的擴大,逐步從電力、工業的高耗能領域,逐步擴展至建築、交通運輸、航空等領域;二是對於總量設定的要求從嚴,通過設定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配額總量,來控制總量目標下日益加速的長期減排路徑;三是碳配的供給從免費走向收費,這不僅為政府帶來可觀的財政收入,還可以提供市場流動性,助推價格信號的發現。

雖然碳市場的環節和細節較多,也曾得到不少市場詬病。但是隨著多年來政府、企業等主體對碳市場體系的認知和認可,相信全球碳市場推進的步伐也將日趨加速。



作者 | 張晗 (北大國發院)

編輯 | 陳舒雁(社會價值投資聯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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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沛宇,(2021),全球碳市場最快兩年後邁出第一步. 財經十一人.

轉載:https://zhuanlan.zhihu.com/p/54893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