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作者:水皮  發表時間: 2022-12-16

2022年11月28日,歐盟發布了最新的ESG信息披露指引,這份報告的名字叫《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這個指令發布之後,2014年發布的《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就算作廢了。
那麼,前後兩個指令究竟有多大的區別呢?
說到底,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2014年發布的《非財務報告指令》是自願原則,現在發布的《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是強制披露原則,最大的區別就是在這個地方。
從覆蓋範圍上來看,受約束的歐盟和非歐盟公司的數量,恐怕會從現在的1.17萬家擴大到5萬家。
其中,非歐盟企業指的是在歐盟內擁有1.5億歐元以上淨營業額的企業、在歐盟境內擁有分支機構且後者淨營業額達4000萬歐元、歐盟境內的大型子公司和上市子公司。比如,在歐盟監管市場發行證券的非歐盟公司。
從披露的內容來看,除需要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問題對公司產生的影響,同時還需要對公司的戰略、商業模式和可持續發展的風險和機遇進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內容的披露將對供應鍊和其他外包合作夥伴產生間接影響。因為ESG要求貫穿的是整個供應鏈,那麼企業的上下游供應鏈企業也需要達到合規,如果哪一環節無法滿足需求,那麼對應的整個供應鏈都有影響,如果調整供應鏈,涉及到的成本將會非常高。
從披露的標準來看,新報告(CSRD)強制性規定了統一的報告披露標準,但該標準的具體內容還在製定過程中。
從披露的質量來看,新報告(CSRD)要求企業對可持續發展報告進行獨立認證和審計;從懲罰措施來看,CSRD將懲罰的權力下放至各成員國,對違反規定企業的處罰包括公佈違法的法律實體和行為、命令違法的法律實體停止違法行為、行政罰款。
應該講,CSRD法案是歐盟ESG立法進程中標誌性的一步,同時也推動了全球企業的ESG治理目標的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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